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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娛樂] 陳志雲涉貪案 - 翠翠剔出名單 事旦男贈慶

翠翠剔出名單 事旦男贈慶 2011-06-22
首名證人大爆無綫接生意內幕  確保陳志雲演出 另付16萬


[轉載/Youtube] 無綫電視現任業務總經理陳志雲、其前助理叢培崑及無綫前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,涉於三次無綫活動中,串謀欺詐無綫及行賄,涉款達96.2萬元。陳志雲等三人昨在區域法院否認五項罪。信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經理區國恆作供透露,行內人都知要找陳志雲工作,必要先找叢培崑,指信和付130萬元找無綫協辦除夕倒數活動,另要付16萬元給叢,才能確保陳志雲及出爐「視帝」黎耀祥出席。記者:陳曉薇、楊家樂

《志雲涉貪案》
負責推廣奧海城的信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經理區國恆,昨以首名證人身份出庭作供,便大爆無綫接生意內幕。

找陳工作須經叢
據區所講,他於09年11月與無綫洽談籌辦09年12月31日舉辦的「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2010」除夕倒數活動,無綫最初開價140萬元贊助費,只包冠名權、製作及在其他節目提及奧海城及信和的次數等,公司最終講價至130萬元。公司早知無綫不會在商場騷提供頂級藝人演出。他見當年「視帝」黎耀祥「好出」,做商場版《志雲飯局》亦具噱頭,便向無綫提出意念,無綫亦贊成。陳志雲得悉後,亦曾找無綫撰稿人度橋。
但區深知要確保陳志雲演出,要另付錢,便找叢培崑接洽。區表示知道叢是陳的經理人或私人助理。當被問到從何得知要找叢?區坦言:「行內人都知阿Ed(叢的洋名Edthancy)幫陳生(陳志雲)接event(活動)o架啦!」陳及黎耀祥的演出,叢最初開價20萬元,終被講價至16萬元,還附送大馬歌手龔柯允唱歌。

吞11.2萬無申報
控方昨在庭上播放倒數節目,雖然薛家燕及港姐劉倩婷亦演出,但無綫藝員中只有陳及黎全程在胸口貼上印有「奧海城」及「信和」字眼的貼紙。控方開案指,信和付款後,叢以思潮名義交11.2萬元給陳志雲。但陳無向無綫申請及申報。
控方指,根據僱傭合約,陳志雲如需參與無綫以外工作,須獲無綫書面同意。陳永孫於09年中為《翡翠歌星賀台慶》找贊助商,成功找來新濠博亞(新濠天地)酒店有限公司合作。對方答應付520萬元成為活動獨家贊助商,但陳永孫僅向無綫稱贊助額為400萬元左右,又促使無綫以55萬元聘用思潮廣告製作有限公司,負責招募贊助及安排物流統籌等工作。而無綫並不知道,陳永孫暗中把叢介紹給新濠,令新濠重複以69萬元,聘用思潮提供交通及物流服務。

女藝人免費站台
陳志雲為去年2月7日的《志雲14.2首選》新書發佈會,於09年12月至去年2月間,開始拉攏旗下藝員包括佘詩曼及楊怡,友情客串出席活動,表明活動只為對他表示支持,不會付款。陳亦特意向無綫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要人,得她同意免收費讓藝員站台。但無綫卻不知道思潮出版社有限公司於12月24日與奧海城簽合約,獲對方承諾免費提供場地,另獲瑪貝爾鑽飾有限公司(MaBelle)簽約,確保包括佘及楊出席。思潮最後共收30萬元。
案件編號:DCCC1214/10

今日預告
區國恆將接受辯方盤問,接着仍會傳召贊助商作供。

三被告控罪表
控罪:一、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
被告:陳志雲及叢培崑
罪行詳情:09年12月7日至10年1月18日從思潮廣告接受11.2萬元利益,作為陳志雲參演無綫《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2010》附屬節目「志雲飯局」的誘因或報酬

控罪:二、代理人接受利益(第一控罪的交替控罪)
被告:陳志雲
罪行詳情:身為無綫僱員收取利益

控罪:三、向代理人提供利益(第一控罪的交替控罪)
被告:叢培崑
罪行詳情:向無綫僱員陳志雲提供利益

控罪:四、串謀詐騙
被告:叢培崑及陳永孫
罪行詳情:09年9月1日至12月3日間,串謀詐騙無綫,指示新濠博亞將520萬元支付給思潮廣告,並挪用其中55萬元

控罪:五、串謀詐騙
被告:陳志雲及叢培崑
罪行詳情:09年12月24日至10年2月7日串謀詐騙無綫及佘詩曼等五藝員,不誠實地要求她們出席陳志雲新書《志雲14.2首選》推介,並隱瞞思潮出版社收取瑪貝爾鑽飾30萬元贊助費

資料來源:控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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