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原告胡偉欣擁有碩士學位,於去年5月起租住荔灣花園C座涉案單位,與父母的單位同一層,以便照顧患病的父親。被告馬鴻榮、許嬋美及馬偉業居於隔鄰,門外裝有「天官」及「土地」神位。
原告昨供稱,她搬進單位初期,常不在家,煙味尚可接受。惟她7月開始在家中工作,被告每次燒香,煙味便攻入家中,令她嗅後感「頭重重」,每日早上便要「鬥快」般,在被告點香前,即使她牙未刷頭未梳便「走鬼」到母親家中避煙。
被咒「早歸天國」
胡指被告初時每日上香一次,每次6炷大香,天官及地主各3炷。她其後向管理處投訴,被告不肯減少香枝數量,更增加上香次數至每日兩次,甚至3、4次,有時在晚上10時或11時上香,燃燒近個半小時。
去年8月她有孕,因受煙味困擾常不能入眠,致胎兒由26周起發育稍緩,更早產兩星期,3月初出世時只有4磅多。她指家中經常要用毛巾封好大門縫隙,大開空氣清新機,另一部空氣清新機則長期置在嬰兒身旁,她擔心持續的煙味會影響嬰兒發展。
她曾兩度報警,並於11月發律師信,情況反而更差。被告女戶主碰見她和丈夫便稱「見到兩隻鬼」,又在禀神時叫原告夫婦「早歸天國」,她的大門前又無故有白色粉末。今年2月,她決定興訟,被告才改用環保香。
案件編號:DCCJ273/11
0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