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-05-2011祥達申請對美孚居民禁制令上訴失敗

毛孟靜、梁國雄列被告
上月聆訊中爭做第七被告的公民黨毛孟靜、長毛梁國雄及阿牛曾健成,昨正式被列為第八至第十被告。而未有指名道姓的第七被告則仍然保留在答辯人名單上,即泛指所有曾闖入地盤及阻塞通往地盤道路的人士。
一向表現齊心的美孚居民,昨有近百人到高院聽審。反對興建屏風樓工作小組召集人葉少舟,對判決感到高興,但他不滿發展商祥達發展有限公司,恃着有財有勢而欺壓小巿民,要他們再次上庭。他亦擔心最後若居民輸掉官司,要面臨沉重財政負擔。
暫委法官歐陽桂如判決時指,她上月拒絕頒佈臨時禁制令,因為她不認為案件有逼切性,當日亦無律師表示案件要排快期審訊,而且各被告仍未有答辯機會,她處理的只是非正審申請,故不相信祥達發展的上訴會有合理勝訴機會。
代表祥達發展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詞時指,涉及業權侵佔的糾紛,一般不能以金錢去彌補被侵權者的損失,本案被告有沒有經濟能力作出賠償亦成疑問,希望上訴庭釐清有關法律原則。被告一方則指他們尚未就禁制令申請提出抗辯,不應批准祥達發展上訴。
用人肉路障阻止施工
祥達計劃在美孚新邨第八期對開前石油氣庫用地,興建一座20層高屏風樓,美孚居民今年3至4月其中10天,以人肉路障、沙包及車輛阻止承建商進入地盤施工。
案件編號:HCA708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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